第九十七章 殺人好地方
2024-10-11 20:11:39
第98章 殺人好地方
吳瓏山。
山高,山大,面積廣。
從立元市的高速公路下來,不進市區,繞城幾十公里,就能看到龐大的吳瓏山橫臥於天邊,綿長的看不到邊。
事實上,也確實是看不到邊的。寬泛的吳瓏山,要橫跨多個市州乃至於省界,最中心的部分,更是原始森林的構造,劃了很大的一塊作為自然保護區。
反而是吳瓏山的主峰,是立元市的5A級景區,峰頂建有廟宇,山腳下建有度假山莊,靠近郊區的部分有農家樂。
而大部分的人類活動區域,也就止步於此了。
柳景輝開著破破爛爛的長城炮,直接到了山腳下的一個村子,然後將車停進了一個農家樂的院子裡。
江遠坐車坐的發暈,越走越覺得柳景輝不靠譜。
只是此時已是晚間,想走都走不了的感覺。
柳景輝選的農家樂還在村子裡的偏僻角落,天一黑,真的是天如棋盤,月如鉤,頭枕星河入夢,耳聽八方蛙聲,放眼望去,光明所及之處,紅磚綠瓦,清新可人,放遠一望,漆黑如墨,牆上掛滿死人都看不到。
農家樂里也沒別的客人,老闆和老闆娘等著給兩人各自安排了一間房,就回去休息了。
「先睡吧,有啥事,明天再說。」柳景輝開了一天的車,困的眼睛都睜不開了。
江遠只來得及低聲問一句:「你帶槍沒有?」
「沒帶,帶了也用不上。」柳景輝從背後掏了個玩意,遞給江遠,道:「拿著防身。」
「這……噴霧器?你怎麼不給我一個防狼噴霧。」江遠接過柳景輝給的東西,看了一眼,險些給逗樂。黑色的小罐子,上面赫然寫著「催淚噴射器」,正是警用的噴霧器。
「防狼噴霧還得自己買呢。這個威力可以的。」柳景輝把自己的噴霧器亮出來給江遠看了眼,道:「明天進山了,就咱們的警用小手槍,能有什麼用?警棍甩棍之類的,也施展不開的,就這個好用。你遇到熊了噴它一臉,說不定都有用。」
「熊都湊我臉前面了,我拿出一罐子辣椒水,我可真的是……。」江遠嘆口氣,心累的擺擺手,回房間睡覺去了。
都到這一步了,再掰扯武器什麼的,也是沒必要了。
第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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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遠穿戴整齊,出門去看,就見晨曦中,一隻紅冠彩羽的大公雞,站在雞舍的紅磚頂上,驕傲的對空打鳴:「狗哥哥,狗哥哥……」
農家樂老闆也起床了,站在院子裡,衝著太陽升起的方向打拳。
江遠看看老闆,看看雞,開口道:「公雞能吃嗎?」
老闆緩緩收拳,遲疑幾秒鐘,道:「養來就是吃的,不過,這個雞有兩年多了,太大,伱們倆人吃不完……」
「就它了。咱們一起吃。」江遠都不問價,比劃了一下,道:「現在就弄吧,一會趕不及出門了。」
「得,我喊老婆燒火燒水。」老闆一邊說話一邊走,故意拐了個彎,就到了雞舍跟前,眼睛故意不看向大公雞的方向,一叨手,就將慌忙起飛的公雞的翅膀給抓住了。
大公雞急的亂蹬,老闆兩手合握,口中念叨著:「小雞小雞你別怪,你是莊稼人的一口菜……」
再等柳景輝起床的時候,雞肉已是燉熟了。
「哎呦,早飯就吃雞。有點硬哦。」睡醒了的柳景輝聞到了燉雞的香味,心情亦是不錯。
江遠踞坐於小桌前,旁若無人的看著燉雞的鍋,像是沒聽到柳景輝的話似的。
老闆小心的看江遠一眼,只覺得他渾身都是殺氣,再小聲對柳景輝道:「這個是今早打鳴的公雞,你朋友起床看到了,就讓我殺來做了。」
柳景輝聽的愣了愣,突然有點體會到老闆的心情。
……
飯後,兩人略作整理,再等兩名嚮導抵達,才開始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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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瓏野人案啟動過三次了。」柳景輝邊走邊道:「上一次,就是我啟動了,20多個人進山,效率很低,對現場還製造了不可逆的破壞。另外,山外是派出所,山裡面是森林公安,也比較複雜。」
江遠沒言語。他剛去過省廳,知道省廳單人出案的情況很少。大部分時候,省廳若想表示關注,就會派兩名左右的警官去當地,就像是柳景輝他們上次做譚永案那樣,有必要的時候,直接接管當地的刑警隊即可。
柳景輝這次找了江遠,說是兩個人,但在省廳那邊看來,等於是他獨立出去辦案了。
柳景輝何等玲瓏的心思,一晃眼,就知道江遠的想法,遂道:「這個案子有名,是因為死者和發現者,都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死者是一名專欄作家,筆名李三秋,專門寫深山的生活,探險和隱居之類的。」
見江遠不知道,柳景輝繼續道:「發現他的屍體的驢友,是長陽市的一個……應該叫露營中介,或者戶外裝備的店家吧。他因為經常組織戶外活動,組建和參加了很多的群,意外發現屍體以後,他就以『吳瓏野人』為名,發了很多的帖子、照片,在全國範圍內都吸引了一定的目光。」
「這樣一來,會有無聊的人專門來看吧。」江遠立即想到,現場的情況恐怕不妙。
「是啊。」柳景輝嘆口氣:「本來在野外,屍體和現場的保存條件就很差。被人來圍觀以後,再做二次現場,三次現場的時候,條件就更糟糕了。偏偏一次現場還是當地派出所做的,活乾的非常糙……」
江遠莫名的抽動了一下嘴角,坦言道:「我以為你不在乎證據的。」
「推理也得有基礎的。」柳景輝猜得到江遠對自己的評價,並不在意的樣子,繼續道:「總之,事件發酵以後,引起了省廳的關注,後來調派組織了比較精幹的隊伍,最後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是李三秋,跟野人什麼的毫不沾邊,但到這個時候,驢友和那些野人迷們,已經不相信公告了。反而引起了李三秋的讀者,以及文化媒體的關注。」
江遠在只容一人的小道上艱難行走,喘著氣道:「所以,你是指望我能找到什麼?」
「最好是指紋。」柳景輝笑了一下,又道:「我知道你做現場勘查也很厲害,曾經通過復勘,破獲了一起命案,若是能復勘到什麼線索,也不錯。退而求其次,看看有沒有微量物證能用。」
「唔……那到了地方,試試看吧。」江遠應了下來。柳景輝提到的,都是他目前擅長的技能,老實講,運用這些技能來破案,江遠是不反感的。
柳景輝也點點頭,不再說話,以節省體力。
自村子往上200米的海拔,他們就深入到了純粹意義上的深山老林了。這裡,樹高且覓,有藤蔓糾纏錯落,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試圖塞滿剩餘的所有空間,僅有的小道也被淹沒了大半,使得嚮導不得不揮舞著柴刀來開山。
蚊蟲、蛇蟲等等人類不喜歡的小東西到處都是,很快就讓人免疫了。
即使道路條件如此艱難,幾人所走的位置,依舊稱不上原始森林,這裡還是幾十年前砍伐過後,重新長出的次生林。這從周圍明顯的優勢樹種看得出來。
江遠一邊觀察,一邊默默思考著。
野外的犯罪現場調查,與城市裡的犯罪現場調查截然不同。在城市裡,一腔熱血撒出來,十年後做現場分析,都能輕易的測出來。但在野外,只要十天半個月的功夫,血跡就會消失的乾乾淨淨。
蚯蚓、螞蟻、微生物,各種人類熟悉或陌生的傢伙會鑽出來,喊一聲「老闆大氣」,轉身就走。
同樣的道理,DNA之類的技術,在這裡很難有用武之地,一坨精斑噴地上,保存時間不會比保質期長多久。也就是菸頭針管這種傳統賣自己的笨賊專用品,才有一點點的價值。
而在城市裡超難處理的屍體,在野外也都保存不了太久。野豬,熊,以及微生物們,很容易就將屍體啃食的乾乾淨淨,埋葬這種行為,在野外反而是有利於屍體保存的。
可以說,在這裡,人丟了就是丟了,能不能找回來,全憑運氣。
甚至屍體能不能被發現,都要憑運氣。就像是今次的吳瓏野人案,若不是正好有個驢友上山,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隱居之所,還正好選擇在那裡休整了兩天,都很難發現屍體。
江遠想到這裡,不由看了看前面的柳景輝。這傢伙,估計也是有類似的懷疑,說不定,還想著要尋找更多的屍體吧。
就像是一隻老虎輕易的吃到了人,就會將人列入食譜,嘗試著吃更多的人;一隻鯊魚輕易的吃過了人,就會將人列入食譜,嘗試著吃更多的人;一個人如果輕易的殺死了人,且不受懲罰,也會將人列入名單,而不再心存禁忌。
吳瓏山,著實是個殺人的好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