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電台之星
2024-10-21 16:32:47
第9章 ,電台之星
周三。
九月,初秋。
銀杏金黃,楓櫨似火。
秋意浸染了這座古老又現代的城市。
清早,街道上冷冷清清的,偶爾能見到幾個晨練的老人。
沈浪在城中村路邊的小攤吃了豆漿油條後,騎著二八大槓來到了廣播大夏。
「早啊。」
「早。」
進了大樓,一路上多了不少熱情打招呼的,因為「沈浪」這個名字已經在整個廣播大夏傳開了。
沈浪心情頗佳。
等到了他們樓層,一進門,同事們紛紛從工位上站起來對他鼓掌。
「小沈好樣的!」
「做得好!」
「你太牛了!」
……
什麼情況啊?
沈浪有點懵。
這時,伍洲同、趙雪和張忠走到他跟前。
「噹噹噹噹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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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寫著——電台月老。
一面寫著——德藝雙馨。
伍洲同見沈浪一臉疑惑,當即開口解釋道:「你用一首歌挽救一條生命的事大夥都知道了,錦旗是你幫助過的王程、秦佳佳郵寄來的。」
沈浪這才明白,立馬向大家表示感謝:「謝謝。」
兩世為人,第一次收到錦旗。
不知不覺,他的嘴角,浮起了一個淺淺的笑容。
這感覺,挺好。
十點鐘的時候,主任楊林從辦公室出來,讓所有人去會議室。
大家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很少有全台人一起開的會議。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大事。
果不其然,領導都來了。
「同志們,今天,我們在這裡召開大會,表彰9月3號在《零點樂話》節目中的挽救生命的沈浪,在人民群眾需要幫助時,他挺身而出,勇於奉獻……」
所有目光齊刷刷的看向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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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傢夥。
居然還有一波大的。
「在此,我謹代燕京廣播電視台,向沈浪授予『電台之星』的榮譽稱號,並表示熱烈的祝賀,致以崇高的敬意!」
這是要拿沈浪樹典型、做榜樣,以此起到「撥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獎勵是一張獎狀,200塊錢。
沈浪被請上台,先是舉著獎狀跟領導合影,然後來了一段發言。
「感謝領導對我的肯定與鼓勵,我獲此殊榮實在是意料之外,相信任何一個人在那一時刻都會伸出援手救人,我也將繼續努力,不負殊榮。」
「掌聲送給沈浪,接下來我再講兩句……」
領導這一開口就是兩個小時。
直接干到了中午下班時間。
沈浪把獎狀放回工位才去食堂。
受表彰後,給他打菜阿姨的手都不抖了,給他盛了滿滿當當的一大碗肉。
下午。
剛上班楊林就把沈浪叫去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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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浪是他手下的,做了這等好事,又當著全台員工的面獲得表彰,他臉上自然是有光的。
還有,《寂寞沙洲冷》、《天使的翅膀》兩首歌和其對應事件,也讓《零點樂話》的收聽率直線上升,有望回到之前的熱度,甚至超越一眾金牌節目。
這些都會在他的業績本上添下漂亮的一筆。
你說能不高興嗎?
「小沈啊,多的場面話我就不說了,這是你的正式合同,不單給你漲了工資,這個月也會有額外的獎金,你今後要跟著伍洲同好好把《零點樂話》做大做強,你正值青春,正是打拼的時候,機會也會非常多,別辜負我們對你的期望。」
「請主任放心,我一定認真履職盡責。」
想CPU我?
不可能!
是的,沈浪成功轉正了。
仍是擔任伍洲同的助理。
工資也漲到了1800。
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371,月平均工資為780.9。
這個月薪很高了。
但想要發專輯,這點漲幅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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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浪對此一籌莫展之際,有唱片公司自己找上門來了。
在這個音樂人才井噴的年代,卻倒閉了一批又一批的音樂公司。
因為千禧年帶來的是灰頭土臉的大變動,不景氣的魔咒籠罩整個唱片業,市場萎縮的程度,比起股票面值跌掉一半的慘況,是不遑多讓。
大浪淘沙之後,剩下的都是體量比較大的那些唱片公司了。
寶島省有滾石、華納、環球、索尼、福茂五雄爭鋒,打得不可開交。
香江有寶麗金、華星、華納三足鼎立,粵語流行文化走上巔峰時刻。
至於內地,大多還是依附於港台,原因是,千里馬常有,伯樂卻不然。
率先來找沈浪的,是寶島省的華納。
前身是飛碟唱片,巔峰時期占據整個華語市場30%份額。
然而在華納收購改名後一直走下坡路,市場份額跌到了不足10%。
華納的轉折點是蓀燕姿。
前幾年,華納正處於重建狀態,可能也有點有病亂投醫的意思,反正就是認定了蓀燕姿。
經過一段時間的軟磨硬泡,孫父深深地被華納不要臉的精神給感動了,於是決定讓蓀燕姿完成學業後立馬就簽約,就這樣華納足足等了兩年。
公司等一個藝人等了兩年,這在娛樂圈是非常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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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蓀燕姿在華納心中有著多麼高的地位,而且正式簽約僅僅兩個月,華納就為她推出了個人首張專輯《蓀燕姿同名專輯》。
雖然這個專輯名字起的真的飽受詬病,但唱片的銷量卻非常喜人,單寶島省就賣出了30萬張銷量。
蓀燕姿可以說是一炮而紅,而華納也就此逆勢止跌回升。
也不難理解華納的做法,蓀燕姿的恩師李偉松曾經帶出過梁永琪,同樣一頭短髮的蓀燕姿肯定能複製梁詠琪的成功。
事實也證明了,華納是有眼光的。
「你說他拒絕了?」
時任寶島省華納總裁的周劍輝,接到了負責去與沈浪商談簽約事宜的副經理的電話。
「是的。」
「什麼原因?」
在周劍輝看來,給出了跟蓀燕姿一樣的待遇,拿下沈浪是板上釘釘的事。
一個孤兒。
在電台拿著千來塊的死工資。
豈能拒絕得了這等誘惑。
但不出意外的話,還是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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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
「他創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權歸他所有。」
周劍輝皺眉。
通常,一首歌曲的版權,歌詞的版權歸屬於詞作者,曲子的版權歸屬於曲作者,編曲的版權歸屬編曲作者。
但是如果簽約公司,他們會讓簽訂版權轉讓協議,也就是公司將獲得歌曲的版權。
因為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就是歌曲的版權,自然要想方設法拿到。
像沈浪這種無名小卒,基本上只要簽約公司,不管是哪一家公司,都是要跟歌曲版權說拜拜的,可以看做是用來置換公司的資源。
至於沈浪的想法。
他對於自己在娛樂圈闖出名堂是有信心的。
憑藉穿越後強化的記憶,靠2000年後的那些經典作品,怎麼都能在這個神仙打架的年代「屠神證道」。
但作為一個二十多年後來的人,見多了藝人和公司對簿公堂。
他不想混到最後要唱自己的歌曲還要去打官司。
就拿鄧子棋來講。
紅之後被公司擺了一道。
不但自己創作的那些歌去唱不了,甚至連「鄧子棋」這個名字也不能用。
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不過,沈浪並非打死不簽約唱片公司。
只要條件談好了,是可以的。
而他也給出了自己的條件,就看華納會不會接受了。
顯然是不會接受。
他視版權如命,華納又何嘗不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