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所願
2024-11-08 10:58:12
第88章 所願
半島男性普遍偏愛那種沒有攻擊性的清純顏。
本質上,和西方老白男喜歡洛麗塔一樣,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強勢和上位的優越感。
半島新出道的女團,除非是顏值不過關,或者自身風格太獨特,否則大多數都會打清純、甜美、元氣這類保險牌。
而女團的門面人選,往往也多是迎合市場審美的清純款。
在這方面,SM公司可謂最有心得。
不僅僅是女團,就連男團,SM都會選擇些面相柔和、一看就很無辜的花美男。
事實證明,相當一部分的飯圈粉,就是吃這一套。
「老實說,我很喜歡《玻璃珠》這首預定的出道曲,但我必須得承認,公司的其他孩子們比我更能消化這首歌的風格。」金韶情的語氣略微有些失落。
《玻璃珠》的清純和力量,她能駕馭,卻不如其他練習生來得出彩。
「僅《玻璃珠》這首歌來說,阿情你確實不如俞娜、藝琳更讓人印象深刻。換個角度而言,《玻璃珠》並不能百分百發揮出你的特質與魅力。」金世明微微頷首道。
金韶情並不意外金世明的「扎心」大實話,在涉及業務和工作時,金世明往往會相當嚴謹認真,主打的就是實事求是。
「不過,女團的風格並非一成不變,青春少女風遲早也是要轉型的。」金世明話鋒一轉道,「阿情,你相信我,會有你站到舞台中央,盡情散發魅力的時刻的。」
他給新女團規劃的概念,可不僅僅只是清純和力量而已。
相較之下,激情和朦朧這組概念,在金世明看來才是金韶情如魚得水的發力區!
屆時公司傾斜些資源,主推下更契合概念與風格的金韶情,不愁她的魅力和閃光點會遭到埋沒。
「只要能出道,哪怕是鑲邊的定位,我也算實現願望了。」金韶情嘴上這麼說,心裡卻是踏實了許多,還覺得甜絲絲的,跟吃了蜂蜜一般。
「SoWon()…我很喜歡這個單詞!『一切行願皆悉滿足』,所願皆所得,所念皆所願,所期皆所念,所念皆星河!阿情,你將來的藝名就叫『所願』,怎麼樣?」金世明倏地意動道。
金韶情心裡的第一反應是,這藝名太抽象了。
只怕將來在Naver上搜索自己,總會彈出些稀奇古怪的「願望」,而無法精準地查到自己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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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內地,便有了個更加信雅達的諧音翻譯,那就是「夙願」。
從各方面來理性看待,「所願」都不見得是個好的藝名。
但是,金世明方才說出那番話時,那種眼裡仿佛蘊藏著星河的期許與浪漫,令金韶情為之憧憬不已。
「歐巴,我一定會出道的!我會實現新女團的所有願望,也讓歐巴你的所願都得到滿足!」金韶情意氣風發地說道。
金所願(Kim So Won),聽起來其實也挺不賴的嘛!
「其實,我更喜歡阿情你的名字。『韶情』真的是非常詩意的兩個漢字,很美!」金世明似有些心醉神怡地感慨道。
若是單看韓語名「So Jeong」,直譯成「素晶」,未免就少了些韻味。不得不說,金韶情的父母為她取了個好名字,挑選了「韶情」這兩個漢字,一下子令她的名字戳中了國人的古典審美。
「真的嗎?我過去只覺得這兩個漢字很難寫呢!」金韶情憨憨地笑道。
努力學習漢語的理由,現在又多了一個!
……
聊回到相貌問題上,金世明倒也給金韶情提了些許建議。
「如果你實在有些在意的話,可以嘗試著在妝造上做出一定的改變。」
優秀的妝造,對於愛豆的視覺效果加成有多大,懂的都懂。
強如林允兒、裴秀智這些公認的神顏愛豆,碰到逆天的烤地瓜,照樣不免令人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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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韶情連忙將自己紮起的馬尾放了下來,並迫不及待用手機攝像頭當做鏡子,嘗試起金世明的建議。
「歐巴,你太厲害了!只是簡單地換下髮型,看上去感覺真的不一樣了呢!」金韶情低聲驚呼道。
「當初在DSP轉後勤工作時,我可是嘗試了各種崗位,曾經和cody老師認真學過一陣子。」金世明謙虛道。
他的時尚感其實也就一般,出道後也沒什麼機會接觸時尚圈和高奢品牌。
架不住他會「做夢」啊,醒來後腦子裡莫名多出了貌似遠超如今流行的超前時尚風潮,屬於是拔高了眼見和認知。
也正因此,金世明完全有能力頂替烤地瓜的位置,把妝造也給一併包辦了。
「歐巴,服裝方面呢,你還有什麼好的建議?」金韶情已經完全信任金世明的審美,想要他再給自己提一些穿衣的建議。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阿情你的腿身比很誇張,別說是在半島,哪怕放眼整個亞洲都屈指可數。未來公司肯定少不了往這方面進行營銷,你本人也可以嘗試繼續往模特方向跨界發展,屆時混個高奢代言簡直不要太簡單。」金世明慢條斯理地分析道。
為什麼超模的代言,遠比愛豆來得輕鬆?
很簡單,就是因為高級感!
金韶情的身材條件那麼好,若是不充分利用起來,大力營銷高級感和時尚感,豈不是暴殄天物?
「你是典型的長腿沒腰的H型身材,因為腿太長,導致腰線和脖子的空間受到壓縮,上半身看起來不太舒展。平時除了注意體態以外,還應該多嘗試A字裙、闊腿褲這類服裝,既可以起到束腰的效果,線條上也會更具曲線美。」金世明拿出紙筆,畫了個簡易的示意圖道。
「我,我有腰線的,只是不太明顯罷了!」金韶情聞言,當即雙手環抱在腰間,紅著臉狡辯道。
「你的腿已經很長了,若是再配上細高跟,反而會有些比例失調。平底鞋、板鞋,以及中低跟鞋,相對來說更適合你。」金世明接著說道。
對此,金韶情並沒什麼意見。
身為一名練習生,她平時穿的最多的無疑是運動鞋或板鞋,幾乎很少接觸高跟鞋,更別說那種恨天高了。
「哦,還有一點,我覺得韶情你更適合搭配素色的服飾。不需要太複雜的顏色混搭,乾淨簡約的黑白配色就很襯你的氣質。」金世明最後補充道。
「嗯,我記住了!以後我穿給歐巴你看!」金韶情羞怯地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