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你敢用我,我就敢花
2024-10-31 09:41:22
第26章 你敢用我,我就敢花
「零賣你一天撐死了十斤八斤,最多賺個七八塊,還要跟地痞混混打交道,
批發可是百斤起步的,找對了人五分鐘就能錢貨兩清.」
李野給郝健現場講起了生意經,不到幾分鐘的功夫,郝健的眼睛就賊亮賊亮的放光芒了。
八十年代末在大天朝興起的各種批發市場,摧生出了不知多少的「富貴人家」,其典型的代表就是《雞毛飛上天》的故事發生地。
這些批發市場直到很多年之後還有著很強的活力,所以事實證明,批發是比較容易實現的賺錢途徑。
省城距離清水縣不過四十公里,人口眾多,有著足夠的中高收入群體,是一塊正在等待開發的潛力寶地。
麻糖雖然是不起眼的小零食,但卻符合了開拓市場渠道和資金原始積累的所有要求,所以李野才選中了郝健,讓他頂在外面替自己試水。
郝健已經心動了,但他沒有盲目答應李野,而是說出了自己的難處。
「兄弟不瞞你說,我家裡很需要錢,我也願意去省城闖一闖,但我沒本錢啊!」
郝健平日裡最多就倒騰一盆麻糖,二十斤撐破天了,本錢五六塊,營業額十幾塊,想要幹上百斤的批發生意,他拿不出那麼多錢來。
李野想了想,問道:「你缺多少本錢?」
郝健咬咬牙,道:「至少需要五十塊,還得有一輛自行車。」
說出這兩個要求之後,郝健心裡是忐忑的,他很害怕李野會一氣之下一走了之。
畢竟算一下一百多斤的麻糖成本就知道,郝健提出這倆要求,基本上代表著他自己一毛不拔。
但是李野卻道:「那伱抓緊時間去省城吧!感覺可行的話就來縣二中找我。」
郝健眼看著李野撂下一句話就走了,好半天都沒愣過神來。
【他這是同意了?】
郝健還是有些不相信。
如果是在一個小時之前,郝健還把李野當成一個好哄的「孩子」的話,那麼現在他心裡是一點小瞧的心思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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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連串的決定乾脆、果斷、利落,讓郝健感覺自己面對的不是個十八九歲的少年,而是村里那個一言九鼎的村長。
愣怔了半天,郝健才晃過神來,迎著寒風往縣醫院走去。
他要先給家裡孩子拿藥,反正手裡有錢了,乾脆先多拿幾瓶,花個一兩塊再說。
郝健從來就不是一個迂腐的人,雖然還是有些不明白李野為啥這麼相信他,但是也隱約有些猜測,自己身上肯定有李野需要的東西,有值得李野利用的價值。
你敢用我,我就敢花,
虱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你還能咬死我咋滴?
反正我不虧。
。。。。
這邊郝健覺得不虧,那邊李野也覺得滿意。
郝健只算計了財務成本,感覺這樁合作是李野吃虧了。
但李野卻更全面的算計了人力成本,和更重要的危險成本。
這年頭搞個體還是有風險的,他打算把郝健培養成代理人,自己隱身背後,萬一出了什麼問題,也有個轉圜斡旋的餘地。
李野知道郝健是個「奸商」,但他們這種「創業型」的生意,需要的不是老實本分的忠厚黃牛,恰恰是有野心、有膽量的衝殺悍將。
在這年頭不怕你有野心,就怕你不敢幹,只要你「干」了,就邁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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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縣二中,李野直奔自己的宿舍。
到了宿舍之後,他從枕頭裡面的棉絮之中,掏出了一沓鈔票,數了數一共一百零五塊。
這是現在李野能動用的所有資金,大部分是他這幾個月省下來的。
畢竟以前有個陸景瑤,兜里存不住幾個錢。
現在家裡每月給他三四十塊,一頓兩個菜每月才十幾塊的飯錢,兩天一包大前門一個月才六七塊,
這會兒又沒有氪金遊戲,怎麼花都花不完,根本花不完。
可真要是跟郝健啟動去省城的賺錢計劃,這一百多塊的「巨款」,可就不怎麼夠用了。
前期小打小鬧的本錢應該夠了,後期要是多元化搞點兒別的,甚至指派郝健南下趕潮鬧海,沒有個萬兒八千的資金根本玩不起來。
【先這樣吧,賺個零花錢也不錯。】
李野想了想,也沒有太著急,他的基本要求是在明年考上大學之前,能賺夠讓自己舒服生活的錢就可以。
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有錢的大學生活和沒錢的大學生活之間的區別,他上輩子是品味的夠夠的了。
。。
下午,李野剛進了教室,就看到夏月身邊圍了一圈的人,其中還有不少是外班的,一個個激動艷羨,很不正常的樣子。
李野瞟了幾眼沒在意,但走到座位上坐下之後,夏月卻意有所指的說起怪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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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絕不能像寄生蟲一樣,倚靠自己的父母、家庭,享受著優越的物質還不滿足,在精神上也凌駕於同學之上」
李野冷冷的抬起了眼皮,剛好跟夏月挑釁的目光對上,當即就明白她是在指桑罵槐。
只不過也許是李野的眼神太犀利,也許是最近夏月被李野給整怕了,她只跟李野發生了零點幾秒的眼神接觸,就扭頭看向了別處。
這就跟一隻脖子上套著一根繩兒,汪汪汪叫的賊歡的小泰迪,突然看到了一頭「老實巴交」的中華田園犬,瞬間感覺被壓制了一樣。
但夏月的一番話,卻引起了周圍許多人的共鳴,七嘴八舌的附和起來,讓李野感覺有些可笑。
十年寒窗,確實是值得肯定的,但家庭條件,也不能是被人鄙棄的。
無數的寒門學子憑藉自己的努力,成為富一代,那麼他們的下一代,就不應該心安理得的花他老子的錢嗎?
理性的看待問題,不斷彌補自己的短板,才能超越那些先行者,把前浪拍死在沙灘上。
人窮志不短,關鍵在「志」,而不在窮。
李野沒心情跟他們打嘴仗,夏月她們又沒指名道姓的,費勁踩那狗屎幹嘛?
但他還是想知道事情的原委,就問同桌文樂渝是怎麼回事兒。
文樂渝撇了撇嘴,道:「陸景瑤給夏月寫信,顯擺自己發表了一篇詩歌,賺了五塊五毛錢的稿費她以前花你的錢多了,掙這一回錢就覺得自由高尚了」
「稿費?」李野有了豁然一亮的感覺。
「嗯,才五塊五?」文樂渝小聲說道,聽起來頗有安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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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哇,我可以賺稿費呀!
文抄公這個套路俗不俗?
俗,忒俗。
賺稿費這個模式爛不爛?
爛,忒爛。
但不可否認的是,賺稿費在這個年代,是最直接、最簡單、最有效,而且還沒風險的賺錢手段。
不用跑腿,不用外出,不用對客戶點頭哈腰,只要一紙一筆,腦子裡有故事就可以換錢。
李野感覺靠譜,尤其是現在郭嘉剛剛明確了稿費標準。
其實真要認真討論起來,大天朝的稿費,一直是下降的。
像魯迅時代憑稿費成為名人的事兒就不說了,就是77年之後,憑稿費過活的作者們也都經歷了一個很滋潤的春天。
77年,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發布《關於試行新聞出版稿酬及補貼辦法的通知》,規定了作者稿酬為每千字2—7元。
80年,國家出版局D組制定了新的稿酬標準,提高到了千字3—10元,以後的十多年之間,作者稿酬都是「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的方式。
而到了84年,這個標準再次提高,到了每千字6—20元的水平。
在這個每斤豬肉不到一塊錢,大米兩毛多一斤的時代,這個稿酬標準是極高的。
想想吧!一個工人每月工資才三四十塊,也不過對標作者幾千字的稿費而已。
八十年代的萬元戶多麼稀缺?對標後世,怎麼著也算中產階級的水平吧?
但很多作者只憑兩本書,就能達到這個標準。
可是到了後世,「作者」都幾乎跟「清貧」直接對等掛鉤了,可見差距到底有多大。
當然了,這個時代的刊物數量不多,出版社的書號也少,作者想要發表文章、小說還是有難度的。
可這個難度對李野來說最多只是有「一點點」難度而已。
上輩子李野在業餘時間,寫過網文賺過稿費,寫作套路和閱讀積累,那都是足夠足夠的。
就現在這個港、台二流武俠都能橫著走的年代,後世那些套路新穎的精品網文,拿出來還不是嘎嘎亂殺?
別瞧不起網文,網文和武俠都是通俗文學,網文還是在武俠爽文的基礎上發揚光大的,
那些精品網文作者也許不如古梁金,但跟其他武俠作者絕對可以比一比。
而且在《射鵰》出世的時候,武俠還不是不被主流文學承認?但還不是風靡大江南北?
【嗯,《斗破蒼穹》多少字來著?是不是有點超前?《尋秦記》?還是超前?】
【那《潛伏》怎麼樣?夠符合時代背景了吧?】
李野拖出一沓信紙,開始羅列分析最符合這個時代的作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