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東拼西湊
2024-11-01 11:29:04
第85章 東拼西湊
周長風也清楚,由於自己的身份比較特殊,他們是無權命令自己參與這個存在不小風險的任務的,這就是為什麼之前沈瑜說的是「半要求、半請求」。
大都督府作為最高軍事指揮機構,其所轄的情報處有許多特權,然而這些特權也只是相對的,至少在借用禁軍軍官這件事上也得規規矩矩地向衛戍指揮使司提申請。
據沈瑜所言,滿足條件的最佳人選其實真的寥寥無幾,幾十年來在西北邊陲、西南邊陲與沙俄軍隊和英緬軍隊交手過的人雖不少,然而那些軍官如今少說也都升到中校和上校了。上一次雙方爆發成規模的衝突還是三年前,然而參戰兵力也就兩個排。
「其實如果你不同意,我們還可以去找邊軍挑人,不過也挺麻煩。」
「我個人同意其實沒什麼用,你們要說服衛戍指揮使司。」
「誅賊既是大義也是旨意,他們不會不放人的。」
這個任務確實很難,但周長風喜歡挑戰困難。什麼是特種部隊?特種部隊的精神就是「能人所不能」,天生就是創造奇蹟的。
他穿越前所屬的集團軍自然是也有特戰旅,儘管與兩棲重裝旅的自己不沾邊,但偶爾也會去交流參觀,順帶蹭個飯,運氣好還能吃上幾頓三類灶。
就特戰理論和閱歷來說,他雖然連半瓶水都沒有,最多就瓶底的一點水,不過引領如今大明特種部隊的入門應該是足夠了。
「所以,我們能獲得多少資源來保障這個任務?」在欣然接受之後,周長風如是問道。
「很多,這種叛國之賊人人得而誅之,皇帝也首肯了。」那名胖子意味深長地說:「否則我們哪兒請得動你?」
他是大都督府情報處行動科的科正,杜光橋。司的主官稱主事或司正、所的主官稱所正、科的主官稱科正,然而人們一般會直接叫「長」。
「行,那這方面我不操心,我只說我的要求。」周長風環視眾人,陳述道:
「雖然是要去突襲,但是人員絕不能多,大約二十人左右吧,要精不要多,一半是兵,另一半的人有突出特長。」
「什麼算特長?比如百步穿楊的神射手、精通爆破的專家、擅長開鎖盜竊的慣偷、以一敵多的格鬥大師。」
「然後嘛,還有像什麼會化妝易容的、能飛檐走壁的、會開車開船開飛機的,如果還會說外語就更好了。」
他的話音落下之後,杜光橋、沈瑜幾人面面相覷。
特長?伱這是在搞武林大會呢?
一臉無語的杜光橋開口道:「周長官,雖說我大明能人異士不少,不過短時間內想尋到你所謂的這些人可不容易啊,況且這種有本事的人一般比較傲,很難請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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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眾人又討論了一下其它事情,比如最關鍵的時間期限。
在場的都不傻,東拼西湊的隊伍是需要時間來磨合的,否則一群互不相認的傢伙們在一起能發揮多少本事?
然而就時間上來說又應該是越早越好,因為拖得越久,柴國義就可能透露更多的信息;同時英國人也可能會將之轉移。
因此,大家認為在簡單磨合之後就應立刻出發。
英國人出於外交上的考慮並未將柴國義送回本土,這對於誅殺行動來說是好事。
周長風對此不太能理解,但沈瑜卻不以為意。
「就歷史而言,英荷結的梁子不少,然而在對待大明方面,二者卻是高度一致的。把那廝留在巴達維亞…興許是為了日後方便交換雙方被擒獲的特工。」
外廠的特別監獄中關押著一些被逮捕的英國特工,這些人明面上的身份是外交人員,所以不會處決掉,而是要留著作為籌碼。
這是大國們的默契——各國以外交人員為幌子的特工就算被逮捕也不會受傷害,而是會好吃好喝的供著,在交涉之後,選擇在第三方國家進行交換。
和平時期嘛,搜集情報歸搜集情報,不至於玩命。
當然,如果雙方開戰了,這一套慣例也就不存在了。
中英上一次交換是四年前了,地點是在馬尼拉,而今似乎又快到時間了?
在討論之後,大家就閃人了,各司其職。
剛一返回駐地,周長風就令小李去傳令,選十個人參加一個特別任務,由他親自帶隊,存在風險,自願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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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風險…出門還可能被車撞呢,有什麼可怕的,而且還是營長親自帶隊。
在大幾十人的報名名單中,周長風經過一番比對和深思熟慮,最終才選出了一名軍官、兩名士官、七名士兵。
其中特長比較突出的是少言寡語但是沉著冷靜的三隊二排長趙容,以及槍法極佳的神射手郭生根中士。
當周長風在忙於向這十人闡明任務的時候,沈瑜也沒閒著,他在設法就近尋找所謂的「有特長之人」。
在禁衛第二師,他找到了擅長爆破的工兵下士王銘法、精通武器裝備維護與校正的文職軍械員喬陽。
除此之外還有兩名雙胞胎兄弟,哥哥李建功、弟弟李立業,沈瑜是在一番打聽後才知道這二人的,雖然他倆才從軍不過一年,然而軍事素質考評卻幾乎全優。
同時也許是因為雙胞胎的緣故,二人默契至極,二人之間的溝通很多時候連眼神動作都都不需要,配合起來天衣無縫。
據他們的的隊長所說,無論是徒手搏鬥還是刺刀對拼,至少要六、七個人才能制住這倆兄弟。
此所謂「兄弟齊心、其力斷金」是也。
除此之外,沈瑜還打聽到了一個有趣的消息——名聲不小的「江南飛燕」又被捕了!
於是他走了特別流程,連夜從鎮江府的一個巡檢司將他提了出來。
目光炯炯的徐晴嵐看著就是個白面書生,而且是那種帶有陰柔氣息的傢伙,說實話很難將他與「慣犯、神偷」等字眼聯繫在一起。
這是一個「天賦異稟」、從小就擅長偷東西的傢伙,他家雖不富裕,但溫飽足矣,而他偷東西的原因僅僅是他喜歡那種悄然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的感覺,同時看到物品主人丟了東西的焦急之色。
不過徐晴嵐的原則在於,他一般會在三、四天之後將物品悄然還回去。
而他經常被捕的緣故也在於此——雖然號稱沒有他開不了的鎖、竊不了的玩意,但只要守株待兔幾天,就不難把他抓個現形。
時間久了,他都成了鎮江府與揚州府的巡檢司的常客了,而且一般也不會拘押多少天,因為其確實把失竊物品物歸原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