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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八零年代卷死男女主(3)

2024-11-04 04:40:37
  但眼前這個也是親閨女,直接讓她待嫁確實有點過分,所以周艷珠不說話了,只是嘆了口氣。

  「你要是不喜歡,我讓你爸和陸家說清楚。」

  「那就說清楚點。」

  金姝對自己這個母親可沒有多少體諒,畢竟從頭到尾這件事就和自己沒關係,該怎麼處理是他們的事,與她無關。

  回到家,冷鍋冷灶,周艷珠隨便把昨天吃剩的苞米麵餅熱了一下,配上自己醃的鹹菜,額外還炒了一盤雞蛋,放了些葷油。

  雞蛋放在金姝面前,三個弟弟眼巴巴看著,剛要動筷子就被金寶生給打了一下。

  金姝看了,也沒說什麼,直接把雞蛋推到桌子中間。

  「大家今天都累了,一塊吃吧。」

  在金姝眼裡,就只是雞蛋而已,她曾是法力無邊的神仙,自然不會把這些吃食放在眼裡。

  但她了解自己所處時代的情況,家家戶戶節衣縮食,城裡工人家庭還好一些,鄉下則困難不少,當下一家月收入不到十五塊,一斤雞蛋卻要將近一塊錢。

  家裡的雞產的蛋也都是留攢著去鎮子上賣的。

  金姝來了之後,周艷珠一共炒了四個雞蛋。

  兩個是金姝來的第一天,一個是金姝來例假的那天,還有一個就是今天,金姝中暑暈倒了。

  至於三個弟弟也只能在旁邊聞聞雞蛋味,根本沒機會動筷子。

  再這樣一個普遍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身為姐姐竟然還能享受到這種待遇,金姝看得出來,這對夫妻倆心腸不壞。

  所以金姝也不打算在這白吃白喝,她把雞蛋推到三個弟弟面前。

  「吃吧。」

  「你多吃點,身子骨這麼差,以後嫁人了也要受罪。」

  誰家不是希望娶個媳婦回家傳宗接代,看金姝這身子骨,白嫩瘦弱的像是剛出鍋的豆腐,隨便晃一晃骨頭就能散架了,以後都不好嫁人。

  對於不愛聽的話,金姝就當沒聽見,吃了點餅喝了些苞米麵稀飯,填飽肚子之後她便回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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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到地里就聽到會計小王喊了一聲。

  「你家姑娘來信了。」

  周艷珠立馬把鐮刀塞給丈夫然後小跑著過去,接過信之前還把手在衣服上來回蹭了幾下。

  她不識字,只是先打開信,發現裡面只有一張紙之後便又把紙遞給小王。

  「茵茵說啥了。」

  小王之前和金茵關係不錯,再加上她也想知道金茵在城裡生活到底咋樣,便爽快的展開紙念著。

  「我在這裡一切都好,不過感染風寒得了場重病……」

  念到這小王「哎呀」了一聲。

  「生病了啊,我聽說過水土不服這件事,沒想到竟然這麼嚴重。」

  周艷珠催促著繼續念,臉上全是擔憂。


  「親生父母待我不錯,不過父母的城鎮保單是金姝的名字,我無法在城鎮治病報銷,只能花大價錢自費看病。

  你們不用擔心,我在鄉下這些年吃過不少苦倒也能挺過去。」

  「這孩子……從小身體就不好,這下可怎麼辦。」

  小王繼續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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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這件事我日夜愧疚不安,身體更差了些。

  陸旭是個好人,勤勞能幹,是嫁給他以後都不會吃苦受罪,更別說他家還有房子餘款,放棄他我也不舍,我想如果能讓金姝代替我嫁過去,以後也能一輩子享福。」

  念到這裡小王把信塞給周艷珠。

  「她下面說,她在學校考試考的很好,生病的事情你們不用擔心,還有不要讓陸旭這麼好的人被別的姑娘搶先了。

  陸旭有這麼好嗎?我先前都沒怎麼注意過他。」

  這話讓周艷珠瞬間起了戒備心。

  金茵和陸旭接觸了這麼久,肯定是最了解陸旭的,她都說好的那證明陸家那小子肯定不錯,這麼個寶貝女婿要是被其他姑娘盯上了可不就虧大了麼。

  幸好這婚還沒有退,外人看來陸旭還是她金家的女婿。

  「找時間還是得和金姝好好談談嫁人的事。」

  周艷珠思想傳統,覺得女孩子生來就是為了嫁人生子,畢竟女的靠自己做農活也養活不了自己和孩子,最後一家人還得靠男人,所以嫁個可靠的好男人尤為重要。


  金姝又體弱多病,還得需要找個體貼溫柔點的。

  那陸旭看著白白淨淨,見人就笑,看著就很不錯。

  金寶生素來沉默,但聽到周艷珠這麼說還是忍不住反問。

  「人家城裡長大的孩子,還一直念書,能同意嫁人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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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三個兒子到現在都只是小學畢業。

  金寶生皺著眉。

  「錢我已經借到了,那孩子想念書,就讓她念吧,這都高一了,說不準能考個大學,出個大學生。」

  「錢借到了?借了多少?借誰的?」

  「這你別管,你管好家裡的事就行。」

  周艷珠急了,追上去問。

  「這能不管麼,家裡多少余錢我得知道,茵茵病了,病的還很重呢,聽說治病很貴她城裡父母都不打算給她治。

  這孩子畢竟是我養大的,現在聽說這消息,我這心裡像刀子割似的難受。

  要不先把錢寄過去,給茵茵治病吧。

  學可以不上,命不能丟了啊。」

  金寶生的眉頭鎖的更緊了,一路無言。

  ——

  金姝待在家裡,坐在屋內的床上想了一會。

  這個陌生的世界裡,她要適應的東西還有很多,她不了解這個時代,但她知道要想活得好就必須了解時代,順應時代。

  她現在腦海中擁有的,全都是原主的記憶,倒也讓她對這個世界有了初步了解。

  但原主畢竟只是個十六歲的孩子,所見所知都來自於學校和家庭,了解的一切也都是城市裡的東西,而如今她身處鄉村,想要繼續念書,就得想辦法了解這個地方。

  金姝打算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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