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崔禮禮前世】
2024-11-04 08:09:00
第417章 【崔禮禮·前世】
究竟是誰為我鑄就了這世情、名聲與忠貞交織的樊籠?
【一】
幼時,爹常去定縣馬場,我就會央求他帶著我和春華同去。
那是我人生最燦爛的一段歲月。
我和春華在那裡騎馬,摘野花野果,尖叫著驅趕馬兒在山坡上飛奔,再爬到樹上掏鳥窩,去山澗里抓螃蟹捉小魚。
春華喜歡摘野花給我編花環,也喜歡掰樹枝搭成小棚,當我倆自己的小家。我倆會撅著屁股躲在棚里玩,累了就躺在草地里,叼著草根望著天空發呆。
春華望著湛藍似水的天空,喃喃地說:「姑娘,這裡真好,比京城好!」
我也這麼覺得:「要是一輩子住在這裡就好了。」
可我娘不覺得好。
她是在主母膝下教養出來的,見不得我們在地上打滾,滿頭滿身的枯草,見不得我們撩起裙擺漫山遍野地撒著腳丫子飛奔。更見不得我們分開腿騎坐在馬背上揮鞭馳騁。
爹覺得娘有些大驚小怪,便寬慰道:「騎馬是好事,我就是走馬出身的,草壩上的女子都這樣騎。再說這山里又沒有外人,讓她撒撒歡也好,將來回京,就沒這樣的日子了。」
「就你心疼女兒?女人家的事,哪是你們男人想的那麼簡單?」娘嘆了一口氣,她拉著爹進了屋子,低聲道,「我聽年長的嬤嬤說過,女子跨騎,有可能會破身」
爹駭然:「當真?」
娘點點頭:「草原女兒不在意這個,自是可以隨意跨騎。可是咱們禮禮是中原姑娘,將來莫說嫁入高門大院,普通人家也是要看的呀,此事可不能賭那萬一」
爹講的是內心,娘看的是世情。
男女之異,便在於此。
誰都沒錯。
待我再大一些,娘便不允我出京了。爹出去走馬盤鋪子查帳,家裡只剩我跟娘兩人。
娘教我讀書識字、教我主持中饋,教我怎樣做一個合格的主母,如何管理小妾,教養小妾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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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道就是這樣。
要往女子的骨頭、血肉里釘滿各式各樣的釘子,每一顆釘子都讓我們疼痛,也讓我們動彈不得。
久而久之,我就習慣了被禁錮著。
丟失了馬背上吆喝的自己,丟失了草地上翻滾的自己。
舉手投足,坐臥說笑,都是世道喜歡的模樣,也是沈延喜歡的模樣。
看畫像時,畫上的沈延黑髮星眸,身姿挺拔,面容俊逸,是京城無數少女喜歡的模樣。
可是,一幅畫能看出什麼來呢?
不過是皮囊,就像我的皮囊一樣,不論曾經的內心多麼的狂野,畫像上的我,始終是靜謐、端莊、美麗且溫柔的。
爹娘也四處打聽過,都說沈延是個極好的,聖人褒獎他孝順,縣主受太后喜愛。京城的閨閣女子都想要嫁給他。
而我如此幸運,得了縣主的青眼。
【二】
及笄之後,娘教了我很多很多。
她說:這世間的男子,總是吃著碗裡,惦記著鍋里。參肚鮑翅吃多了,他們想吃清粥小菜。家常便飯吃膩了,又想換山珍海味。
我十分不解,反正遲早要變心,那我還學這些女德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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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娘、小妾,通房,由著她們去斗、去爭、去搶,是男人的虛榮。
我看著娘,滿是不解:「那爹呢?怎麼沒有小妾?」
娘的臉有些紅,說畢竟身份不同。
爹是商賈,外祖是禮部侍郎,這身份是天差地別的。傅家本就看重倫常和出身,爹這身份要想娶嫡出小姐,都是萬萬不能的。
娘常年養在主母膝下,懂事乖巧,恰好年紀也相當,這才輪到她這個妾生女兒下嫁,只可惜生我之後,娘再未誕下其他子女。
好在爹本就是個孤兒,只記得自己姓崔,「萬錦」一詞也是他自己起的,起初自稱是「萬金」,後來被人嫌棄俗氣,才改做了「萬錦」。崔家無需傳宗接代,故而爹娘對子嗣也就隨緣了。
「可是禮禮啊,崔家再好也不過是個商戶。縣主府不一樣,待你將來生下個一兒半女的,身份自然就抬起來了,你的兒子也能做官,你就再不是商戶之女。」
娘拿著篦子替我梳頭,繼續緩緩說著,一字一句都是她發自肺腑的謀劃:
「娘替你盤算過,縣主親自定下的你,想來你嫁過去也不會太過為難你。沈延相貌堂堂品性不錯,但是感情再好,娘教過你的手段還是要用,該留的心眼也要留。還有,春華這孩子也是個實在的,就算將來抬作姨娘,她定然也是向著你的。」
我乖巧地點點頭。
出嫁前夜,娘取出不少避火圖來,教我夫妻敦倫之道。我看得面紅耳赤,心砰砰直跳。
娘又悄悄給我一枚小小的戒指,那戒指上鑲著一顆殷紅的寶石,寶石下藏著一根兩分長的銀刺。
「這東西,你萬萬不能讓人看見。若有萬一……」我不明就裡:「什麼萬一?」
「萬一沒有落紅,你刺破腿根,總能矇混過去。」娘說得很直白,「切記明夜一過,無論用過與否,務必讓春華尋府外水深處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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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自然信你,可以前聽那些年長的嬤嬤說過,有些女子天生就不會落紅,又或者你騎馬時……」娘頓了頓,眼眶一紅,別過頭去,「總之嫁了人就要記得,凡事謹小慎微總不會錯。」
這世道,對女子終歸是苛刻的。
越是高門大院,心中的溝壑越多。
【三】
婚後的日子平淡,沈延侍疾,鮮少與我兒女情長,縣馬去世之後,沈延在縣馬墳前立誓,說要守孝三年。從那以後,我再未與沈延有過夫妻之實。
起初我也不甚在意,直至春華無意間聽得幾個縣主府的下人說話,才知道縣主當初是請人算過,為的是要尋一個八字合適的女子,為縣馬沖喜延壽。
我徹底心冷。與沈延的之間僅存的那一點情意綿綿,也就此消弭殆盡。
在那之後的十幾年幽暗困頓的歲月中,春華是唯一擁抱過我的人,是我心中僅有的一線光明。
她總是對我說:「姑娘,你別怕,還有奴婢陪著您,陪著您過這一輩子。」
她會在府中摘花給我編花環。我會給她做好吃的魚糕。
我倆還會躺在那個六十七步見方的小院之中,閉著眼,假裝跟兒時一樣躺在定縣馬場的草地上,感受著清風拂面,聽著鳥叫蛩鳴。
春華說她來世再也不做丫頭了,她想做游商的女兒,到處去走馬。
我說我要做一隻銅翅錐鳥。
春華死的那一日,我將她抱在懷中,她怕過了病氣給我,用力將我推開靠在床頭不住地咳喘,最後氣若遊絲地拉著我的手,淚流滿面地跟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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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顫抖的手撫上她的臉,替她闔上雙眼:「若有來世,一定讓你走遍天涯海角.」
春華走後,我就閉門不出了。
縣主府就像一座活死人墓般,除了我,剩下的都是守墓人。
爹娘來「掃墓」,我都避而不見。
娘隔著門不住地掉眼淚。
「禮禮.我知道你怨我。可是你不知道,你回來了只怕會活得更加艱難啊.」
我的確怨恨的。
怨恨她不讓我回家,怨恨她幫著縣主弄來那一座貞節牌坊。
我不明白究竟是為什麼,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要像一條被遺忘的蛆蟲,附著在人世間的陰暗角落,苟延殘喘著,不知今夕是何夕。
爹站在一旁唉聲嘆氣,最後用手拍拍娘的肩,示意她不要再說下去:「有些事,說了也是於事無補,走吧。」
娘不死心:「禮禮,你來送送爹娘吧——」
破天荒的,那一日我站了起來,一言不發木然地送他們走到大門口。
家僕一推門,吱呀一聲。
門外,就是喧囂的塵世。
多少年了,我想過無數次,不顧一切地推開這扇大門,將自己衰敗的身軀投入那車水馬龍的、滿是塵囂的人間。
讓自己的身軀貼在那香的、臭的、乾淨的、骯髒的、油膩的、清爽的萬物之上。
像是被這世間萬物所蠱惑,我抬起腳就要踏出門檻,手臂卻突然被人牢牢抓住。
回過頭一看,是楊嬤嬤,她白著一張臉,像是堅守地獄的無常,毫無生息的嘴一張一合:「夫人,你的身份不宜出門。就在這裡拜別親家老爺和夫人吧。」
我的眼睛閃了閃,終究是收回了腳,在門內站得端莊筆直。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這繁華的人世間。
【終曲】
在病榻上纏綿的那些日子,我活得渾渾噩噩。
彌留的那一個夜晚,像過去無數個夜一樣,覺得身子很冷,從骨子裡散出來的冷。
但我的頭腦卻比過去十幾年都要清明。
突然想通了,我這一生的悲,根本不是別人造成的。
而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