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目錄頁> 第58章 江淮的後手,林父無罪辯護

第58章 江淮的後手,林父無罪辯護

2024-10-21 10:22:43
  第58章 江淮的後手,林父無罪辯護

  被告律師席位置上,老人語氣不緊不慢,卻極具分量地問向法官:

  「審判長,請問案件審理結束了嗎?」

  法官立刻嚴肅起來,迅速進入職責:

  「沒有。」

  老人微微點頭,擲地有聲的道:

  「既然案件尚未結束,被告律師顧昂然,申請為被告進行無罪辯護。」

  整個法庭的空氣仿佛瞬間被凝固!

  在場所有的金牌律師,呼吸都變得急促,整個人熱血沸騰了起來!

  司法界的傳奇,刑法的修訂者,竟然要與他們並肩作戰,站在被告這邊,向『法不容情』四個字發起了義無反顧的衝鋒!

  法庭陷入了一片肅然的寂靜!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想要看這位老人要說什麼?

  然而,他並沒有直接進行辯護,而是輕輕拍了拍手。

  接著,法庭門外走進來兩個人,一左一右,抬著一條幾十米長的白布,緩緩走來。

  眾人望去,能看到白布上密密麻麻地寫著黑色的字。

  具體寫的什麼字,隔太遠看不清楚。

  白布被抬到法官面前,法官起身一看。

  那是一個又一個字跡迥異的名字!

  丁聰華、韓松、孫蝶妃、江浩華、夏瀟琦、田宇旺、孔良超、許嬌翔、龐妍……

  密密麻麻!

請刷新本頁!


  真正的萬民書!

  這一幕,給了所有人極大的衝擊力!

  老人開口了,聲音不大,卻清晰有力地傳遍整個法庭:

  「這塊布上的名字,並不是事先簽好的,而是就在剛剛,在中級法院門外,成千上萬的民眾自發籤下自己的名字,希望林父能夠無罪釋放!」

  法庭上的每一個人神情複雜,感受到來自萬民意願。

  老人的聲音再次響起,擲地有聲:

  「法不容情,所以今天我不談民眾意願,我只講法律。」

  老人從口袋中拿出一份文件,緩緩展開:

  「我這裡有滄瀾市人民醫院的一份檔案記錄,林文善的父親林聖笠曾患有精神病,並且接受過治療。」

  法官微微愣住,顯然對這一出乎意料的證據有所懷疑:


  「被告律師,被告父親有精神病,跟被告有什麼關係?難道還能遺傳不成?誰能證明?」

  老人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沉著地掃視全場。

  就在此時,法庭門外又走進來幾十位證人。

  他們來自不同的職業,身份各不相同,卻都站在林父這一邊。

請刷新本頁!


  「我是學校領導,我證明林老師有精神病,他人格分裂,經常會表現出情緒失落和抑鬱行為,一個人孤獨坐在樓頂。」

  「我是他鄰居,我證明他有精神病,他人格分裂,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喜怒無常,經常大吼大叫,街坊鄰居都可以作證。」

  幾十位證人紛紛在法庭上作證。

  法官頭皮發麻。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物證、書證、以及……證人證言!

  這麼多的證人都作證林父有精神病,情勢已經開始變得複雜。

  老人繼續陳述:

  「依據《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的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法官依然不敢貿然下結論,反問道:


  「可你們誰能證明,林文善在行兇期間,處於精神病發作的狀態?」

  法庭上,空氣仿佛凝固,所有人屏息凝視,等待著老人接下來的話。

  突然,老人語出驚人:

  「蚊神能證明!」

請刷新本頁!


  蚊神?

  這件事竟然牽扯到蚊神?

  法官震驚之餘,依然冷靜地問:

  「證據呢?」

  老人微微頷首,向身旁的中年人使了一個眼神。

  中年人立刻遞上了一卷錄像帶和一份專業鑑定報告,鑑定報告確認錄像帶內容真實無誤,未經過任何修改或PS痕跡。

  法官示意播放錄像帶。

  屏幕亮起,法庭上的每個人都緊緊盯著屏幕。

  畫面顯示的是林文善剛剛走出看守所的情景。

  突然,一隻紅眼蚊子從遠處飛來,迅速落在了林文善的脖子後面,咬了一口。


  視頻中的紅眼蚊子從形態細節辨認,正是傳說中的蚊神!

  錄像帶的時間水印,與林文善行兇後的時間完全一致。

  這意味著,林文善在行兇後出看守所時,正是被蚊神叮咬的時刻。

  原來,當時江淮本來已經走了,但想到林父可能面臨判刑,便悄然折返,隱秘地咬了林父一口。

請刷新本頁!


  包括苗局長、王副局長、甚至林文善自己都被瞞在鼓裡,對此毫無察覺。

  隨後,江淮通過【社交溝通】技能,讓系統給岩井三郎打加密電話,讓岩井三郎用錢請一名黑客,拿到了看守所外的街道監控。

  再然後,林父為女復仇事件發酵,眾多律師和司法界的人都出聲為林父發言,其中分量最重的人,便是顧昂然。

  於是,江淮又讓岩井三郎,安排黑客把錄像以匿名郵件方式發到了顧昂然的私人郵箱。

  聰明人之間交流,不需要溝通。

  看到錄像的那一刻,顧昂然就知道該怎麼替林父無罪辯護了。

  學生、同事、鄰居……許多人的出庭作證,證明林父有精神病歷史。

  能治病救人蚊神的叮咬……證明了林父當時正處於發病期間。

  這就滿足了,精神病人發病期間行兇,不負刑事責任。

  一環套一環。

  證人證言、物證俱全,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的地方。

  所有的一切,都符合司法程序。

  經過反覆思量,法院決定順勢而為。

  若直接判林文善無罪,可能會引發很多人效仿,殺人復仇。

  可若是林文善因精神病而被判無罪,就不會有人效仿了,引發社會連鎖反應。

  最終,法官莊嚴宣判:

  「被告人林文善,因精神病發病期間行兇,判定無罪釋放。」

  隨著法槌落下,法庭上一片歡呼沸騰!

  (本章完)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