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鼠鼠餓餓,給點飯飯好不好?
2024-10-21 11:30:50
第40章 鼠鼠餓餓,給點飯飯好不好?
剛結束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得到四個高度讚揚。
林楓坐直身體,活動一下僵直的脊椎和手指,準備再來一場。
再來一把,時間就差不多了,麵包窯可以開爐了。
明天早餐主食成敗,在此一舉。
就在等待組隊的時間中,林楓聽到了些許淅淅索索的聲音。
不是他家狗子,因為他家狗子的耳朵也開始飛速的動彈。
然後,探頭視線緊緊盯著他的搖椅腿附近。
林楓:???
「吱吱。」
他低頭,就在他搖椅旁邊,有一隻黃金色長條小黑臉,看著還有帶你眼熟的黃鼠狼,正沖他雙手合十拜拜。
這是什麼情況?
曾經深入到每個東北小孩童年的五大仙成精鬼故事,飛速的在他腦海中刷屏。
其中,黃大仙出場頻率最高。
討封場面各個堪稱經典。
但,他好像隱約,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聽到了黃鼠狼肚子餓的咕咕叫聲音。
原來,黃鼠狼餓了肚子也會叫嗎?
他感覺有點玄幻。
黃叔狼乖巧的盯著眼前這個人類,雙手握在一起,可憐巴巴的沖林楓又搖了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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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以前還跟在媽媽身邊的時候見過,那些跟在人類身邊的小動物。
只要做這個動作,就能從人類那裡收到一點好吃。
這個人類願意把雞蛋留給它一個,那一定願意,再分給它一點吃的吧。
這小玩意兒,看著還挺可愛,哪有傳說里說的那麼邪乎。
林楓這麼想著。
他取消匹配,起身往廚房走去,巨骨柴雞的雞蛋,現在是沒有了。
其中一隻母雞搶到了孵蛋權,這幾天的蛋只要是受精卵,都留在雞舍裡面了。
但是,普通的雞蛋還是有的,甚至冰箱裡還有一點雞胸肉,原本是給家裡的狗準備的。
林楓切了一小塊雞胸肉,拿了一個雞蛋,放到黃鼠狼面前。
「吃吧。」都這麼努力討食了,不給點吃的怎麼行。
看看那可憐吧唧的小模樣,也不知道餓了多久了?
不對!
正在看黃鼠狼啃雞肉條的林楓一愣。
他家大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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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向眼前這隻黃鼠狼,充滿了被欺騙的糟糕感覺。
這小玩意兒,吃了他一隻雞不說,今天又來他這裡朝他賣賣萌討吃的。
關鍵,他還給了。
他這是什麼品牌的大冤種?!
現在的小動物怎麼回事,不是仗著自己臉皮厚,像是他家那頭黑豬。
就是仗著自己毛茸茸,就像眼前這隻,就想到人類的領地上白吃白喝。
美得它們。
黃鼠狼一點也不知道,眼前的好心人心情的轉變,正一心一意的吃著雞肉條。
每一口都認認真真,小心翼翼,生怕浪費了一點。
這裡的老鼠又精又少,抓它們好難。
自己已經連續失敗好多天了。
明天也不知道會不會繼續餓肚子。
吃著吃著就失落了下來。
突然間,它的頭被人戳了一下,嚇得它一個踉蹌,差點沒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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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明白髮生了什麼,傻呆呆的看向林楓。
林楓心狠的一下子沒收了,那個黃鼠狼還沒來得急吃掉的雞蛋,握在自己的手心裡,毫不留情的說:
「趕緊走,吃我家雞還跟我在這裡賣萌。心眼挺多的你啊。」
「再不走,放狗咬你了。」
聽到『狗』這個字,院子裡的兩條大狗,目光灼灼的抬起大腦袋,視線緊緊盯著那個大黃耗子。
歪歪大腦袋,像是在問,來活了嗎?
黃鼠狼被嚇得一個哆嗦,不知道為什麼人類變臉的速度那麼快。
它摸了摸自己才半飽的小肚子,含著兩泡眼淚。
實在是害怕人類真的叫那兩隻大狗,尤其是其中一隻,長得跟狼那麼像,轉頭跑掉了。
角落裡,它立在那裡,十分不舍的看了看林楓,有失落的垂下腦袋。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連這裡都不能呆了。
那它又該去哪裡?
又能去哪裡?
這附近,到處都是人類活動的痕跡,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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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沒有看到這一幕,只是心疼自己那隻沒吃到嘴裡的大公雞。
早知道……
唉。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一直沒有得到的,失去了也不知道後悔。
曾經得到了,又失去了,那才是真正的痛苦。
好歹有六七斤肉呢。
………………
第二天,過來排隊領早餐的學生,看著今天的早餐,嘴裡發出驚呼。
「哇!」
他們又多久沒見過這種純純的西式早餐了?
以前還自詡新時代站在時髦最前列的大學生。
別說學校附近了,就是市裡面哪裡新開家店,他們都要去看看好不好吃。
現在好像都被山村同化了一樣。
煎蛋,金黃焦脆的太陽蛋,只不過可惜沒有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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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輕聲訓斥著,「知識都白學了嗎?」
剛剛抱怨的學生,瞬間不說話了。
一丟丟不太好的記憶,瞬間湧上心頭。
全熟好,全熟棒,加熱殺菌最重要。
「林哥,麵包咋說?」
閔雄看著眼前三中顏色的麵包。
吃貨但是選擇困難,他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原味,南瓜和菠菜的,隨你們喜歡。」
昨天晚上的歐包,因為是炭火烤制的,外皮酥脆焦香。
裡面卻柔暖細膩,又有嚼勁。
剛出爐的時候,那純純的麥香,簡直讓無比的驚艷,刺激得口腔一直在分泌口水。
今天早上重新加熱,抹上黃油,味道也還很不錯。
配菜是簡單,培根,火腿腸,西紅柿片和生菜,外加一份南瓜甜湯。
南瓜可真是個好東西,又能做菜,又能烤麵包,又能熬湯,還能煮豬食,雞和牛也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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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行,跟村里多買一點也行。
可以按噸囤。
輪到柏文韜的時候,他盯著自己盤子裡面的『一小片,實際是一大片麵包。
感覺像是一整片的三分之一左右,但卻有他整個手掌那麼大。
簡單的麵包模型在腦袋裡面一閃而過,問題脫口而出:
「這麵包,一開始沒切的時候,多大?」
林楓給他比劃了一下,大概從他手指尖到小臂這麼長,兩個巴掌這麼寬。
其實也不是很大,對吧。
莫名心虛。
麵包大又能怎樣?反正不影響吃。
今天早上他就切片的時候,他就發現,三個量已經很大了,於是第四個他就沒拿過來。
烤的梆硬的邊角,他都切下來,一部分分給狗子磨牙,另一部分摻到雞食里,一點也沒浪費。
沒辦法,這就是古法炭火麵包窯的悲哀,總有一些地方,像是兩頭,火會硬一點。
雖然有人就是喜歡這種口感,但著實費牙。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