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除惡務盡
2024-10-21 12:41:37
第347章 除惡務盡
傍晚,眾人趕到慕德。這慕德位於流溪河畔,又有驛道貫通廣東南北,是處不折不扣的水陸要衝。
明朝在此設有一處巡檢司,歸廣州府附郭番禺縣管。赤軍也在此駐有一營守兵,大概三百人馬。此地人口眾多,經濟富庶,超過廣西內地的州縣。
到了近代,滿清在此增設縣城,名曰花縣,即今之花都區。慕德不乏客家人,晚清時的洪秀全、馮雲山,便誕生於花縣。他們還有個冤家駱秉章,也是花縣同鄉。
既是微服私訪,也就不便驚動巡檢司、駐軍。丹初等人找了家客棧投宿,屋舍飲食還算潔淨。
當晚無話,次日一大早,天剛蒙蒙亮,店內一陣喧囂。丹初還在熟睡,被莫夫人搖醒,穿戴起衣服。
未幾,侍衛楊鼎真叩門,低聲說道:「東家,有強盜。」
亂世不靖,常有強盜出入。赤軍平復粵東後,強盜已經大為收斂。今日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強盜闖進客棧,公然劫掠,著實可惡。
丹初夫婦兩個穿戴好衣服,檢查了手槍、腰刀。屈大均不習武藝、王華年紀還小,收拾過細軟,躲入丹初房中。
強盜人數不少,先在櫃檯處搜索一番,繼而逐個房間掃蕩,專挑細軟寶貝拿。
大約一兩刻鐘的功夫,強盜們來到丹初房間。丹初也摸清了這些人的底細,他們有二十來人,簡單遮住了臉面,甚是囂張,但只有腰刀、匕首等武器,不像是江洋大盜,倒像是本地的小毛賊。
「讓開,爺要進屋搜索。」五六個強盜聚攏逼近,喝道。
「我們東家在屋裡,不欠你們東西。」楊鼎真手執腰刀,神色傲然,和另一個侍衛守在門口。
「兄弟,」為首一個強盜滿臉橫肉,作了個揖,冷笑道:「聽口音,是客家人?」
「沒錯,粵西來的。」
楊鼎真是廣西潯州人,也是客家人。明末時,客家人已經進入廣西,在梧州、潯州、南寧一帶多有分布。
既是粵西來的,很可能就是赤軍。強盜把楊鼎真打量一番,終究是不甘心,說道:「咱世世代代住在慕德,就是赤軍來了,也不懼怕。客棧欠咱錢,咱要進屋拿幾樣東西抵債。」
「鼎真,讓他們進來。」丹初說道。
「諾。」楊鼎真畢恭畢敬的樣子,讓強盜更加相信,這些人或許就是赤軍。
可強盜人數眾多,還有好些房間沒有打劫,不願失了面子。為首的強盜咬咬牙,推門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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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放心了,拱拱手,說道:「幾位,打擾了。」他招了招手,身後三個隨從就要動手打劫。
莫毓芬雖為女流,卻自幼習武,抽出腰刀攔住強盜去路。
屋內不大,她一拔刀,強盜便吃了一驚,各自橫刀相向。
「幾位,何必如此?客棧老闆欠咱的錢,咱和和氣氣的,拿幾樣東西就走,用不著動刀動槍。」
這是什麼強盜邏輯?丹初冷笑道:「這屋內沒什麼值錢的傢伙,我這兒倒有樣寶貝。若是你們看中了,拿去就是。」
強盜一愣,卻見丹初從腰間抽出一把燧發手槍,順手打開了火門。王華見狀,也抽出定虜式馬槍,打開火門,隨時可以擊發。
這年頭,能用得起燧發手槍的,非富即貴;能拿得出定虜式馬槍的,除了赤軍還能有誰?
強盜膽怯,連忙討饒:「爺,小的有眼不識泰山,告辭。」
想走,沒那麼容易。亂世用重典,南越法令很嚴,以今日的情形,強盜光天化日之下搶劫,至少可以判他們一個斬立決。
楊鼎真攔住去路,等待丹初發落。丹初則說道:「今天爺的心情好,許你們改過自新。若你們放下刀劍,束手就擒,爺就饒你們一條狗命。」
強盜有二十多個人,丹初他們只有六個人。為首的強盜不願就擒,發出一聲唿哨,意在招徠同夥。
丹初也不客氣,當即開槍,先擊斃了為首的強盜。王華才十四歲,是劉夫人的兒子,娶的是李定國的女兒。他臨危不亂,毅然開槍,又擊斃一名強盜。
眾人一擁而上,與屋內的強盜斬殺殆盡。
未幾,強盜的同夥趕來,見丹初等人拿有火槍,未交手就已露怯。這些小毛賊雖然人多,怎是楊鼎真等人的對手,略一交手便敗下陣來,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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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大均一聽「打行」,便搖頭嘆息,說道:「打行者,打手之行會也。不除打手,便不能除打行,不除打行,百姓休想安寧。」
他熟悉廣州民情,把打行的來龍去脈簡述一遍。
原來,明朝與歷朝歷代一樣,城鎮中不乏遊手好閒的無業游民。明初稱之為「逸夫」,又稱為「逸民」,其實是一種遮羞的說法。
「逸夫」之尤其惡劣者,稱之為「喇唬」。明初太祖用法嚴苛,嚴厲打擊「喇唬」,以致於明初時「喇唬」竟然銷聲匿跡。
自正統以後,國事日壞,「喇唬」重新出現,為害尤烈,從事打架鬥毆、行兇殺人;橫行市肆、強取貨物;賭博、詐騙;充當攬頭、把持稅務等。
「喇唬」之外,又有城市流氓,宋人稱之為「搗子」,明人稱之為「光棍」,又稱之為「赤棍」。
至明末,城市「光棍」演化為「把棍」。把者,團體也,惡棍聚成一起,即為「把棍」。
「把棍」之尤為惡劣者,為「打行」,多由打手組成,敢於白天殺人,當眾搶劫。
據客棧夥計講,剛才這伙「打行」原是慕德一帶的地頭蛇,把持渡口、碼頭,官府莫能奈何。自赤軍駐紮慕德後,他們大為收斂,不想今日又在太歲頭上動土。
很快的,駐軍趕到,為首的是名營副,見到丹初就拜,說道:「國主在上,職下救駕來遲……」
「無妨,你們營長現在何處?」
「營長帶部隊去剿山賊了,職下奉命留守。」
原來,慕德附近有座丫髻山,山上盤踞了一夥強盜,人數有三百左右,常常下山騷擾行旅,打家劫舍。赤軍先禮兵兵,派人命令他們解散,下山做良民。山賊不願,叫囂要頑抗到底。
「打行的事,營里一直想取締他們。因剿賊事急,營里準備先料理過丫髻山上的強盜,再發兵打擊這伙打行。這些無恥打手,竟敢冒犯國主。職下這就集合留守兵馬,把打手一網打盡。」
「嗯,」丹初說道:「百姓所求不多,無非是有田可種,不必受強盜的欺擾。打行公開搶劫,性質惡劣。你們要除惡務盡,儘快行動起來,趁他們沒有走遠,把他們一網打盡。若是兵力不夠,不妨發動民兵、民眾。」
「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