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羅山幽影1
2024-10-22 06:10:50
第11章 羅山幽影1
對於我的提問,警察微微點頭,口頭上則是採取了保守的說法:「至少當前的線索是這麼顯示的。」
難怪這個面向麻早相關案件的警察會出現在這裡。
如果全盤採納警察的證言,那麼麻早就既是最近兩三個月出現的連環殺人犯,又是八個月前殺害前任租客的兇手。
而根據麻早自己的證言,她從末日時代意外穿越到現在的時間點是昨天,這個時間點同時也是她的「不在場證明」。
想要讓這兩種貌似矛盾的說法同時成立的推理倒也不是不存在,但是這裡就暫時不先展開細說了,而且那還必須建立在全面相信麻早的前提下。
必須承認,我確實有著一些唯恐天下不亂的欲望,期盼著足以擊垮一切既存秩序的末日。
並不是說我想要的是「人類文明毀於一旦」這一「結果」,我真正想要的是周圍的一切都與可能會帶來那個結果的超級劫難發生大碰撞、並且自己也加入其中的這一「過程」。在這個地覆天翻的過程之中,我可能會被嚇破膽,嘲笑現在自己的天真思想,也有可能會認識到其他不一樣的自己。
但是從理性角度出發,我仍然對麻早描述的未來持保留態度;換句話說,她是連環殺人犯的可能性在我心裡仍然是存在的。
別的不說,警察的手裡甚至掌握著麻早的照片。
那可是一張正兒八經的大頭照,而不是街邊恰巧抓拍到的照片。如果不是有相關需求,一般人是不會特地拍攝這種照片的。這條證據進一步降低了麻早「昨天才穿越到這個時代」那句證言的可信度。
麻早給我的印象的確不像是會肆無忌憚到處殺戮的人,但是如果什麼事情都能夠靠曖昧不清的印象來判斷,還需要什麼推理、什麼證據呢?
「我們可以走了吧?」長安在知道兇手還在市里繼續作案之後頓時待不住了。
「你們先不要走,來做一下筆錄。」
警察拿出公事公辦的姿態,帶著我們來到了小區的涼亭。
「不用去局裡做筆錄嗎?」長安問。
「沒必要。」警察簡略回答。
見長安還有點疑惑,我就補充:「我們不是犯罪嫌疑人,沒有必要非得去詢問室,在外面做筆錄也可以。」
長安以前四處惹是生非的時候就見過幾次警察,這方面的見識卻是絲毫不長進,還不如我這個素來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雖然我這個「素來遵紀守法」的頭銜事到如今已經變得頗具幽默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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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小說看得多而已。」我回答。
警察在涼亭里坐下來,拿出了紙和筆,以及錄音工具,然後看著我說:「既然如此,就先從你開始吧。」
我在對面正襟危坐,心裡其實是有點發虛的。
不光是做賊心虛,我這個背包裡面還藏了把真槍呢。現在只覺得這把槍仿佛在發燙,隔著背包布料燒到我背上來了。
筆錄只是一些簡單的問答,說到底對方也沒辦法問我太複雜的問題。我不是十五樓房間的租客,詢問的大頭還在長安那裡。
途中,我見縫插針地提問:「那個房子裡的『魔法陣』是八個月前兇手作案時留下的吧,當時現場取證的警察沒有發現那個嗎?」
藏在地毯下的魔法陣,如果是普通的租客一時半會兒發現不了還好說,專門負責調查命案現場的警察也發現不了的話,就實在是說不過去了。
而從眼前這個警察的態度來看,他們分明是到了八個月之後的今天才終於意識到有那個魔法陣的存在。
這裡面八成藏匿著某種我尚未掌握到的重要線索。
「這個就得問當時負責這個工作的人了。」警察先是打了個太極,接著說,「還有,別打岔,現在是我問你。」
果然無法那麼簡單就得到答案。畢竟我的立場只是普通市民,他沒有理由把案件相關的線索告知給我。
我只能先口頭上答應,然後掉轉方向,嘗試拐彎抹角地打聽關於麻早的事情。
上次警察直接稱呼麻早為「連環殺人犯」。而從程序上來說,在未經任何審判的情況下,就算兇手的作案證據再多再明確,也只能稱呼其為「嫌疑人」,而不可以直接稱之為「罪犯」。
當然,那僅僅是程序上的嚴格說法,在普通的對話環境下,把某個證據確鑿的嫌疑人直接稱之為罪犯顯然也不會有人會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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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眼前的警察對於案情依舊是守口如瓶,我套取不到分毫有用的線索。
很快,警察就結束了對於我的詢問,然後轉頭看了長安一眼,再對我說:「接下來我有話要單獨詢問他,你可以先走了。」
「啊?」長安納悶。
我隱約猜到了警察接下來打算對長安說什麼。
「我知道了。」我先是起身,然後對長安說,「那麼我先到小區外面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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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口頭上說是要離開,但是我怎麼可能那麼老實。
在離開的時候,我偷偷地在涼亭旁邊放置了個「螢火蟲」,暗中窺視警察給長安做筆錄的全過程。
對話的過程不出所料,長安一口咬定自己真的在十五樓房間裡遭遇了怪異事件,卻始終拿不出證明自己經歷的證據。而警察詢問的,大多數也都是一些符合常識的問題。
但是,官方勢力真的對於那些「超越常識的存在」一無所知嗎?這個世界上有著像我這樣的超能力者,也有著像是十五樓的地下室那樣的怪異之物,縱使很多異乎尋常的秘密不為群眾所知曉,官方勢力也應當是知曉的。
況且公眾不知曉怪異之物的存在,本身也足以佐證存在著某個「看不見的大手」阻止了與怪異之物相關的信息流入民間。而想要進行這種程度的信息管制,幕後必須隱藏著人數足夠龐大的組織。
問題是,官方勢力為何要進行信息管制呢?是擔心怪異之物的存在會造成社會恐慌嗎?這種程度的理由未免太說不過去了。
還是說存在著能夠通過人的認知傳播危害的怪異之物,所以官方勢力才必須出此下策?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雖說我覺得不大可能,總不能是像我以及十五樓的地下室這類超越常識的事物真的就罕見到了無人知曉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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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看上去也沒有注意到我暗中設置的「螢火蟲」,在我的注視下,他回答:「算是吧,不過主要是為了警告你。」
「警告?」長安不解其意。
「那個連環殺人犯在最近兩三個月奪走了五個受害者的性命,受害者們的共同特徵是非富即貴。不是家財萬貫的企業家,就是身居要職的官員。而你雖然並非企業家或者官員,但是同樣有著非同凡響的家境,所以……」
這件事情我早已在新聞上查閱到過,而長安卻是一無所知,他露出了毛骨悚然的表情:「你認為我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只是說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之後我們會派人暗中保護你。」警察以有力的語氣安撫。
長安驚慌失措,又突然爆發出急智,注意到了一個盲區:「等等,這不對吧?我的前任租客也是你說的非富即貴的角色嗎?」
十五樓房間所處的僅僅是普通的居民小區,而根據我過去的調查,前任租客的確沒有非富即貴的背景。
「不是,他僅僅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職員,同時也是這一連串事件里的唯一例外。關於他與其他受害者之間的潛在聯繫,我們仍然在調查之中。」警察先是搖頭,然後叮囑,「就算如此,你也不能放鬆警惕。父母長輩沒有跟你說過最近的風波嗎?」
聞言,長安臉色一暗:「這個……」
其他人或許不大清楚,但是我知道,長安在自己家裡並沒有那麼如意。
警察雖然不知道內情,但是見狀就跳過了這個話題,繼續說:「總之你要注意周圍,遠離無人的場所,並且戒備可疑的人員。尤其是當你發現了大型野獸的蹤跡,一定不能逗留在原地。」
「大型野獸?」長安小心翼翼地問。
「之前的五個受害者,以及那個房子的前任租客,他們的遺體都有著大量撕裂和啃咬的痕跡,並且在現場有著掉落的野獸毛髮。」在長安的面前,警察說出了之前沒有提到過的線索,「雖然在鹹水市動物園裡沒有走失的猛獸,市區里也沒有出現過目擊到猛獸的證言和監控錄像,但是多留個心眼總是好的。」
撕裂和啃咬的痕跡……那些受害者的死因果然不是槍殺嗎?
但是根據他上次的說法,連環殺人犯應該是個意外撿到手槍的叛逆期女孩,利用手槍的力量才能夠興風作浪的。
我回憶起了一開始遇到麻早時的情景,她當時穿著的病號服也有著多處遭到嚴重撕裂的痕跡,以至於我一時以為那是手持利器的暴徒所致。但如果改口說那是遭到了猛獸的襲擊,似乎要更加貼切。
也就是說,麻早是事件的受害者,她遇到了連環殺人犯,被後者以某種手段重創了?但是就結果來看,麻早鮮血淋漓的模樣之下卻是毫髮無損,這又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麻早會反過來被指控為殺人兇手?
「話就先說到這裡,之後你記得去和房東溝通,把那個房子退租掉。還有,房子的鑰匙你先交給我,之後我們還要保護現場。」
「哦,好的。」長安拿出鑰匙,遞給了對方。
「等會兒我的同事會打電話過來聯絡你,我還有其他重要工作,就先失陪了。」
說完,警察收起了紙筆和錄音工具,起身離開了。
我有些疑惑。既然是打算保護長安,不應該先把他帶到局裡,或者其他安全的地方,然後讓他的同事過來嗎?萬一在中間的空檔期里兇手襲擊過來豈不是會很尷尬?
越是深入思考,越是覺得這個警察令人疑惑。
我甚至情不自禁地懷疑——他真的是警察嗎?
我操縱著「螢火蟲」,尾隨起了這個有著老成外貌的男人。
(本章完)